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自即日起至10月27日,学校党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法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巡察,第二巡察组对体育学院、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上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、学校重要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意见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,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具体如下:
(一)法学院
1.信访接待窗口: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。为增强保密性、有序安排信访,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-5910407预约;
2.邮政信箱: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;
3.意见信箱:法学院行政楼西门入口处左侧墙;
(二)经济管理学院
1.信访接待窗口: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。为增强保密性、有序安排信访,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-5910407预约;
2.邮政信箱: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;
3.意见信箱:经济管理学院行政楼一楼入口处;
(三)体育学院
1.信访接待窗口: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。为增强保密性、有序安排信访,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-5910407预约;
2.邮政信箱: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;
3.意见信箱:体育学院行政楼一楼入口处;
(四)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
1.信访接待窗口: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。为增强保密性、有序安排信访,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-5910407预约;
2.邮政信箱: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;
3.意见信箱:物电学院西门内左侧一楼步梯间;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。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